室内采暖系统是严格根据技术规范设计、施工安装的,一旦擅自改动供暖设施,将会对供暖系统的运行产生影响,导致水力失调,从而影响供热效果。用户因为缺乏必要的施工安装工具和经验,私自安装后容易损害供热设施。但您知道吗?按照相关规范,用户不得随意拆改散热设备,私改行为,不仅影响自家或领居家的采暖效果,还存在诸多安全隐患。
《泰安市供热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用户应当妥善使用和维护自由供热设施,不得有下列妨碍供热设施正常运行的行为:
(一)擅自在室内供热设施上安装放水阀、排气阀或者换热装置。
(二)擅自改动供热管道、安装管道泵、增设散热器或者改变用热性质和方式。
(三)擅自增加用热面积。
(四)擅自排放或者取用供热系统的热水。
(五)擅自开通供热设施用热。
(六)其他妨碍供热设施正常运行的行为。
用户因以上行为致使室内温度低于本条例规定标准或者合同约定标准的,供热企业不承担相应责任,给供热企业或者其他用户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泰安市供热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用户有妨碍供热设施正常运行行为的,由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用户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用户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泰安市供热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下列危害供热设施安全的行为:
(一)破坏或者擅自改装、拆除供热管网、标志、井盖、阀门和仪表等供热设施。
(二)破坏或者擅自安装、拆卸、改装、干扰用热计量设施。
(三)擅自将自有用热设施与供热管道连接。
(四)利用供热管道或者支架悬挂物体。
(五)在规定的供热设施安全间距范围内,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敷设管线或者种植深根植物。
(六)在规定的供热设施安全间距范围内,爆破、挖坑、掘土或者打桩。
(七)在规定的供热设施安全间距范围内,堆放垃圾、杂物、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排放污水、腐蚀性液体或者气体。
(八)其他危害供热设施安全的行为。
《泰安市供热条例》第五十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危害供热设施安全的,由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对单位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泰山城区热力公司提醒您,改动供热设施、散热设备对您家来说是大事儿,而多数装修人员并不精通暖通专业,私自改动容易出现接口不严、管道方向错误、管道阻塞等问题,造成不热、“跑冒滴漏”等现象。切不可掉以轻心!
一、私改供热设施、散热设备有何隐患?
1、可能造成供热系统紊乱
供暖系统的每个房间暖气片的片数、每段管道的管径与长度都是经过专业设计的,随意改动,会使系统陷入紊乱;热量不能再每个房间实现“按需分配”,导致有的房间过热、有的房间过冷。
2、可能造成供热管道跑水
私改散热器时,如果施工流程不规范,阀门未关闭或关闭不严,供热系统打压试水时容易造成跑水,给您以及他人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3、私改地暖可能导致地板开裂
暖气片供水温和地暖是不匹配的,地暖需求水温一般40℃左右,而暖气片供暖水温50℃以上。私自改为地暖不仅可能出现供水温度过高导致地板开裂的现象,而且地面温度过高使浮尘上升,对身体健康也十分不利。
4、影响自家或邻居家供热效果
用户私自增加暖气片数,好比往自家“搬运”过多热量,“抢走”本应属于邻居家的热量;暖气片改成地暖,会因为阻力增加造成循环不畅,就好比在正常行驶路上增设“关卡”,会导致本应属于自家的水被“憋”往其他住户;如果增加水泵,就会抢走邻居家的热量,使邻居家不热,造成邻里矛盾。
5、私自取用循环水有害身体健康
部分居民在暖气片上私改阀门,将暖气热水引入厨房或卫生间,用于洗菜、洗澡等,这些做法不仅会影响整体供暖效果,浪费能源,而且由于供暖循环水都是经过处理的,也会给身体健康造成一定危害。
二、扩大室内采暖面积有何影响?
原供热设施和散热设备的设计安装与房屋面积相匹配,若私自扩大室内采暖面积会造成自家供热温度降低,甚至室温不达标。
三、装修装饰影响供暖时有何隐患?
家中装饰装修时将公共暖气管道或者暖气片进行封包,将影响日常检修和延误维修时间,当立管或暖气片发生“跑冒滴漏”时,可能会对自己和其他住户造成更大的损失。而且,封包暖气片还会造成热量不能有效的对流辐射,影响采暖效果。